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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公司提醒不(No)要(want)迷信保健品

  根據我(I)國(country)《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》 的(of)規定,所謂“保健食品”,是(yes)指具有某種特定保健功能的(of)食品,即适宜于(At)特定人(people)群食用(use),具有某種調節機體功能,不(No)以(by)治療疾病爲(for)日的(of)食品。膳食公司總結保健食品的(of)基本特點是(yes):
( l )一(one)定是(yes)食品,具備食品所應具備的(of)所有特征;
( 2 )必須具備至少一(one)種可被整體實驗所驗證的(of)特定而确定的(of)保健功能,并以(by)此與普通食品區分開;
( 3 )對人(people)體的(of)保健作(do)用(use),應定位于(At)“調理”和(and)“預防”,而非“治療”,這(this)點與藥品存在(exist)根本性的(of)不(No)同;
( 4 )其應用(use)範圍遠遠小于(At)一(one)般意義上(superior)的(of)普通食品,應用(use)對象是(yes)某特定人(people)群而非全體人(people)群。這(this)當然不(No)排除某些保健食品可能擁有較爲(for)廣泛的(of)應用(use)群體,但可以(by)肯定的(of)說,适宜于(At)全體人(people)群的(of)保健食品是(yes)不(No)存在(exist)的(of)。
  不(No)可否認,目前人(people)們(them)對保健食品的(of)認識較爲(for)混亂。膳食公司認爲(for),常見的(of)認識誤區包括:“用(use)保健食品替代正規的(of)治療藥品”,結果耽誤治療,甚至導緻病情惡化;“用(use)保健食品替代一(one)般食品”,結果導緻能量及營養素攝人(people)缺乏或失衡,甚至導緻營養不(No)良;“在(exist)沒有任何指征的(of)情況下,盲目濫用(use)保健品”,結果難以(by)收到(arrive)應有的(of)保健效果,并導緻更多的(of)花費。
  以(by)目前很多人(people)大(big)量進補的(of)蛋白粉爲(for)例。研究早已明确,每日50-60 克蛋白質對大(big)多數成年人(people)而言足以(by)滿足機體需要(want),隻有嬰幼兒、兒童、妊娠期及哺乳期婦女和(and)創傷修複期的(of)病人(people)才需要(want)更多的(of)蛋白質。但在(exist)實際生(born)活中,有許多人(people)在(exist)并無蛋白質缺乏的(of)情況下,盲目進補蛋白粉,希望借此“提高免疫力”等等。實際上(superior),高蛋白質攝人(people)會給人(people)體健康帶來(Come)很多不(No)利影響,例如長期的(of)高蛋白攝人(people)會增加腎髒負擔;攝人(people)過多的(of)蛋白質還可促進鈣從骨質中溶解,增加鈣的(of)丢失。研究表明,蛋白質攝人(people)量每增加1 克,就會導緻1.75 毫克的(of)鈣從尿中丢失。長此以(by)往,骨質疏松的(of)發生(born)風險大(big)爲(for)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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